

中国城市化背景下的区域开发与区域开发商
(房地产业的沿革)
3、中国城市化进程,出现三大城市化(深度城市化、逆向城市化、农村城市化)商机,在GDP压力下,各级地方政府纷纷推崇城市经营哲学,通过城市建设和工业园建设汇聚经济资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工业房地产大行其道,感悟、顺应城市文化沉淀和发展需求的“城市运营商(住宅和商业房地产)”开始出现。
4、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和追赶发达国家的特殊需要,我国的房地产行业逐渐从单一的住宅地产、商业房地产或工业房地产时代走向综合性地产时代,区域开发浮出水面,其本质性内涵在于:试图在特定区域内完成高效率的“内生循环系统”构建,作为一个“微型”社会,提供人类生活所需要的大多数功能,从生产和生活两大部类的生产上取得相对平衡,再作为一个整体系统与大社会发生交换,其交换的效率决定了区域的发达程度,其交换的内容决定了区域的经济特性。
必须考虑其综合的社会、经济功能,必须设计政府职能和政策,它既适用于独立的新城开发,也适用于既存的旧城改造;它既要变革图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又需承接历史、保留时间性风格。它可能涉及全新管理体系和政策机制的改革尝试,也可能需要顺应原有管理体系和政策机制,保证全局一盘棋。
区域开发绝对不等同于地产开发,但地产开发也不应该被政府宏大规划所替代,被产业投资造厂的壮举所埋没!地产开发在区域开发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区域成功开发的关键环节。纵向看,它包括规划层次、建造层次和管理层次,横向看,它包括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工业地产。
只要产业的商业特性和区域的综合条件良好匹配,成就了资本的逐利特性,资本就将蜂拥而至;再加上企业群聚导致的基建成本外部性节省,以及产业集群导致的增值性创新,经济资源将在低成本基础上保持持久繁荣,区域开发就断无不成功之理。如果能够以事实、理论和高度权威、商誉证明一个区域产业选择的正确性,招商和融资就只是操作层面的问题,而不再是区域开发的关键!
2、经济功能是区域开发中最主要,但不是唯一的功能,是区域社会形态存在和发展的起源和原动力。所以,区域不是一个纯地理意义上的概念,而是一个不断接受“经济资源利用效益”检验的概念划分,不受特定的面积和行政区划限制。
3、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原动力往往成就一座座城市,区域开发的主体往往更多是经济主体,城市公共管理体系是后生主体,应经济活动有序进行的保障要求而生;受计划经济影响,市场经济传统较弱的我国(包括部分发展中国家),区域开发的主体往往更多是政治主体,经济资源的聚集是某种良好意图的体现。
4、在我国,存在三种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区域开发:星罗棋布的工业园、房地产大盘化、某些产业巨头的自留地;这三种情况既解释了中国特色,也昭示了发展趋势。未来的区域开发主体的主流必然从传统房地产商中走出来的区域开发商。也就是广义的<A href="DepthStudyInfo.aspx?i















